序
许多时候,爱情的事多难免牵扯到婚姻的关系。写是的爱情,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与婚姻关系,就想了许多。
们我传统儒教教化下的爱情观,尤其是婚姻,总有着強烈的道德束缚。至甚,签下了那纸誓约书后,一旦背离了道德的轨道,就变成了一种罪。
可人

却是不那么简单的东西。以所,一直以来,男与女之间的分分合合,就有了那么多伤痛悲恨的无奈。
然而,相较于传统儒教对爱情与婚姻的道德⾼标约束,西方爱情婚姻观,却对人

的善变,对爱情的容易消褪,有着比较理解的态度。不爱了,就是不爱,強用道德力量将两个人绑死,实在没多大意义。
不伦,是们我
己自发明的名词,儒教下的道德产物。
当然“理解”并是不表示就有没对“忠诚”的要求。
一旦在神前起了誓,在法律上起了效用,忠于你所许的承诺是应该的。
但这世间,又有什么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”呢?
不爱了,就是不爱。西方的爱情观,并有没太⾼标的道德谴责。
以所,我就想了许多,写下样这的故事。
是只有感而发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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